犯罪嫌疑人何時可以自行辯護,死刑犯人能自行辯護嗎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自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自己為自己所作的辯護。自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的重要方式,它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始終,無論是在偵查階段,或者是在起訴、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權自行辯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偵查分階段只能自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起訴、審判階段也都有權自行辯護。自行辯護是目前我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重要的途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他們對是否實施了犯罪、如何實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況最清楚,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會竭力地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各種事實和證據,證明自己無罪、罪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法律應當充分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辯護權。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死刑犯人能自行辯護嗎
死刑犯人能自行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
犯罪嫌疑人自己去辯護是可以,但成果有限,無論如何花點錢請律師辯護都是值得的。犯罪嫌疑人自行辯護到底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當事人可以通過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有什么區別?
2021-01-15商標權可以無償轉讓嗎
2021-02-19倉單質押融資基本步驟是怎樣的
2021-02-19支票背書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2021-01-05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么寫
2021-01-31拐賣婦女兒童罪
2021-01-31不服交通事故認定,能否提起訴訟
2020-12-29銀行批貸后不放款怎么辦
2021-03-22農村內非法買地如何處罰
2021-01-12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不正當經營行為有哪些
2020-12-31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2021-01-14贍養老人能否以提供住房為準
2020-12-09枯死老樹致人損害該如何求償
2020-11-17投保人壽保險后輕易退保會有什么后果
2021-01-29意外傷害保險范圍是什么
2021-03-02保險欺詐可以行政仲裁嗎
2020-11-07如何確定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2020-11-07海上保險合同保險標的規定
2021-03-16龍卷風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02報案不及時擅離現場,查不清事故原因保險公司能否賠償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