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判決后,是不是要立即按判決執行
終審判決,法院對案件的最后一級判決。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
不一定。判決生效后隨時申請執行,但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一年內申請執行,是單位的,半年內申請,過了執行期,就無法申請執行了。
終審判決法律依據
1、二審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時,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未當庭判決的,二審法院的判決書送達之日,判決才生效。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如果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二審法院判決生效時原一審法院判決生效。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于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審法院的判決于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的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生效。
《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也就是說,經過二級法院的審判,案件即告終結,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發生法律效力的終審判決,是未附加任何條件的,法律并沒有規定必須以送達當事人為生效條件啊。即使未送達當事人,對其本身的效力并沒有影響,仍然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若您還有對終審判決相關的法律疑問,或發生了各種民事刑事問題想要找律師幫忙,可以在線咨詢本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喝酒打人賠償多少錢
2020-12-15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信息要定期查驗嗎
2021-02-28非法集資公司高管會認定為犯罪嗎
2021-01-14美容產品欺騙消費者怎么辦
2021-02-16離婚訴訟費用是怎樣計算
2021-03-12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有期限嗎
2021-03-04離婚后還有哪些民事權利和義務
2021-02-07擔保合同另有約定是指什么
2021-03-02法院依據效力待定合同判決是認定事實錯誤嗎
2021-03-1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怎么處理?
2021-02-12韓國非法打工如何處罰
2021-03-02建筑用工是否允許勞務派遣
2021-01-05雇傭關系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2021-02-25勞動糾紛如何處理
2020-12-30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2為非直系親屬投保不理賠怎么辦
2021-02-28肇事罰單保險公司報銷嗎
2021-03-03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仍需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嗎
2021-01-20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應該向誰索賠,索賠的流程
2020-11-24交通事故逃逸保險拒賠罰款依據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