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間簽署的贍養協議是否有效
子女之間是可以就贍養義務進行分擔,達成贍養義務分擔協議的。由于贍養的目的是為了父母愉悅的生活,因此法律硬性規定,子女提出的贍養方案是要征得父母同意的。
被贍養人可以同其贍養人以及與其有扶助義務關系的人簽訂贍養扶助協議。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0條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p>
二、簽訂贍養扶助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不得約定附條件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能附帶任何條件。如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免去自己盡贍養義務的責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財產的多少來衡量應盡義務的大小等。如果協議中贍養人之間進行了類似的約定,協議或相關條款無效。
(2)不得處分被贍養人的財產。贍養人之間簽訂的協議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處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只能由被贍養人自行處分,在未經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便是其子女也無權進行處分。如果協議中有類似的處分,協議或相關條款無效。
(3)征得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的協議,必須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如果被贍養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當由贍養人共同簽訂贍養協議。
(4)“解除父子關系協議”為無效協議,子女不得以此作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抗辯,但雙方因解除收養關系而解除養父母關系的除外。
(5)贍養人不履行協議的,被贍養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員所在組織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贍養訴訟沒有時效限制且收費較低。如果被贍養人經濟困難,還可以請求緩繳或減免訴訟費用。如果老年人需要獲得法律幫助,而自己卻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免費為其代理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有關子女間簽署的贍養協議的介紹了。其實這種子女間的贍養協議還是比較多的,還是希望大家作為子女能夠履行自己對自己父母的贍養義務哦。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話可以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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