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針對涉及具體案件專業性的問題,由特定主體委托法定具有鑒定資質的機構,并依據一定的程序對特定的檢材做出鑒定和判斷的活動。且鑒定結果對案件的判決具備一定的影響力。而司法鑒定檢材則是指鑒定活動中需要被鑒定的材料,在實際司法實踐過程中,對司法鑒定檢材要求有哪些?
一、司法鑒定檢材的案件分類
1、刑事訴訟司法鑒定中需要鑒定的材料一般由偵查人員在現場勘察中發現提取獲得,或者由偵查人員負責收??;
2、民事訴訟中鑒定材料一般由當事人提供,也就是爭議所在。拿筆跡鑒定來舉例子,需要鑒定的筆跡就是犯罪現場發現的筆跡,或當事人雙方爭議的筆跡比如借條上的字
二、司法鑒定檢材要求
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不同的鑒定類別有不同的鑒定材料。以物證類文書鑒定為例,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檢材必須審查以下內容。司法鑒定檢材的要求具體有以下幾點:
(1)審核檢材是否為原件。如果檢材不是原物、原件,一定要審核物證的照片、錄像或者復制品及書證的副本、復制件與原物、原件是否相符。
(2)審核檢材的數量與送檢委托書是否相符。要認真仔細地核對檢材的數量,讓委托人指明所要鑒定的具體內容和部位。
(3)審核檢材是否具備檢驗條件。查看檢材在收集、保管、運送、鑒定過程中是否受到破壞、或改變。
三、司法鑒定的程序
1、申請。
委托人向司法鑒定機構出具委托鑒定書、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包括符合司法鑒定檢材要求的檢材和鑒定資料)。
2、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并說明理由。
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
3、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中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4、鑒定完成,出具結果文書。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鑒定事項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包括司法鑒定意見書和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統一規定的司法鑒定文書格式。
綜上,司法鑒定是訴訟活動一項具有嚴格規范性要求的鑒定活動,其對訴訟結果的影響使得司法鑒定無論司法鑒定的程序還是結果都必須嚴格、謹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而鑒定檢材做為被鑒定的對象,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司法鑒定檢材要求,才能保證整個鑒定活動規范性、嚴密性。
司法鑒定費用誰承擔?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2020
司法鑒定人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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