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是指在案件訴訟的過程中當事人委托鑒定機構對某個專門性的問題進行鑒定的一種方式。它對于案件的審理十分重要,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我們知道,進行司法鑒定的人有相應的鑒定資質,那么,沒有司法鑒定資質的人可以出具司法鑒定報告嗎?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沒有司法鑒定資質的人可以出具司法鑒定報告嗎?
不能,司法鑒定報告必須由擁有司法鑒定資質的鑒定人實施鑒定,在鑒定完成之后再由進行鑒定的鑒定人簽署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沒有司法鑒定資質的人,在整個司法鑒定的過程中是沒有任何資格參與其中的。
司法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三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第三十七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二、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
根據2005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的新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規定:
司法鑒定機構是指從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規定的司法鑒定業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司法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人的執業機構,應當具備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在登記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內,開展司法鑒定活動。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有不少于二十萬至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
根據相關的規定,沒有司法鑒定資質的人是不可以出具司法鑒定書的。司法鑒定的鑒定人應有專業的鑒定資質才可以從事司法鑒定,如法醫鑒定和文書鑒定等不同的鑒定項目,所需要的鑒定人的鑒定資質是不同的。除了鑒定人之外,鑒定機構也應有專業的資質才可以從事專業的司法鑒定。
可以申請重新進行司法鑒定的情形有哪些?
醫療事故鑒定與司法鑒定有什么區別?
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唐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1-02-17違章建筑拆遷補償到底該不該
2021-01-07機動車未經登記是否取得物權
2020-12-20交通占主要責任能否視為工傷
2021-01-08法律上的離婚保護措施有哪些
2021-03-15抵押的房子能查封嗎
2020-12-28按揭房注銷抵押登記要多久
2020-11-11房產抵押注銷后還能調取嗎
2021-01-16什么是查封,對于查封法律有什么樣的規定
2020-11-11大學生在校外自殺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08房產證拿去保全了怎么撤銷
2020-12-25太原市樓間距規定
2021-02-26集體勞動合同備案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2021-03-05經營范圍相同就是違反競業限制嗎
2021-03-04試用期轉正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22疫情期間工資怎么發
2021-03-11個人所得稅項目包含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嗎
2020-12-27申領失業補助金從什么時候可以領
2020-11-21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給員工降薪
2020-11-12人壽保險多長時間生效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