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出事故算不算大型群眾活動安全事故
演唱會出事故算是大型群眾活動安全事故,因為他危害的是公共安全。
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構成
1、犯罪主體是對發生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應該預見到自己在大型群眾性活動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從而造成危害結果發生;
3、犯罪客體是公眾活動場所的公共安全;
4、客觀方面是在舉辦大型的群體性活動中,違反在公共場所的群體性活動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沒有履行相關的注意、管理等義務,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
犯罪判定罪與非罪
1.本罪與一般群眾性活動安全事故的界限。
二者的區別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即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傷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雖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l理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有采取消除安全隱患的措施,對該活動的參加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是后果并不嚴重,屬于一般的群眾性活動安全事故,不構成本罪,屬于行政違法的,可根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2.本罪與公眾活動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之間的界限。
公眾活動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控制的因素,引發的公眾活動場所的人員傷亡或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本罪與公眾活動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的區別在于,前者行為人主觀上應當預見到自己在大型群眾性活動中的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因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客觀上沒有履行法定的注意義務,未消除公眾活動場所的安全隱患或者致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嚴重后果,但是行為人對此無法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無法控制,主觀上缺乏過失心理。
通過小編的整理可以知道演唱會出事故算是大型群眾活動安全事故,因為他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來律霸網進行在線的法律咨詢。這里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責任認定要多久
2021-02-08未婚先孕女員工小產期間有工資嗎
2020-12-10主債務分期履行情況下的保證期間的起算
2021-03-25販賣毒品判無期徒刑有可能假釋嗎
2021-01-29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2021-01-20交通事故糾紛管轄
2020-12-01撞死人要坐牢嗎
2021-03-02什么是繼承法?
2021-01-14勞務方簽勞動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1-02-04實習期員工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2020-11-24勞務派遣轉勞務外包合法嗎
2021-02-04保險公司變更出資人股權轉讓審批是怎么進行的
2021-02-04探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
2021-02-15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措施
2020-11-28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而引發的三農問題調研報告——以某農業大為例
2021-01-15拆遷時航拍圖和房產證以哪個為準
2020-12-25航拍圖來決定拆遷補償是否有法律依據
2020-11-11房屋拆遷補償訴訟怎么做
2021-02-27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是怎樣補償的?
2020-11-16老舊房拆遷,要錢好還是要房好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