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始無效婚姻追訴期是多久(《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無效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不受限制,當事人可以在取得結婚登記后的任何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但是也有以下例外: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結婚時雙方或一方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結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2、對于無效婚姻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的,法律對生存一方和雙方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也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后一年內,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二、無效婚姻利害關系人包括哪些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近親屬”是法律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概念,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可以在無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提出,也可以在婚姻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后一年內提出。婚姻當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婚姻當事人雙方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
三、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自始無效婚姻追訴期是多久”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無效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不受限制。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律霸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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