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有哪幾種形式
第一種是總承包,即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
第二種是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或某種專業工程,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并對總包負責。
第三種是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于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第四種是聯合承包,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
第五種是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
二、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制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工程總承包單位同時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可以將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但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和施工全部業務一并或者分別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分包給其他單位。
最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內容?
工程合同的稅率是多少,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流押條款和流質條款是什么
2021-02-12如何預防非法傳銷犯罪
2020-11-19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是否違法
2020-11-12法醫鑒定多少天有效期
2021-03-22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的認定
2021-03-08在哪里辦理結婚手續
2021-01-07人身侵權十級傷殘賠償
2021-02-17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贈送給親人嗎
2021-03-22連環購銷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2021-01-29商標侵權行為刑事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05單方想離婚要怎么辦理
2020-12-06兒童在商場受傷賠償問題是怎樣的
2021-01-29把房產證抵押需拿出房產證嗎
2021-02-04靈活就業女性退休年齡到底是55還是50
2020-12-10勞務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1-01-30年金保險指的是什么
2020-12-09投保人壽保險可能會存在哪些誤區
2020-12-28保險條款是如何分類的
2021-03-04保險合同變可分為幾種情況
2021-01-20保險合同怎樣生效?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