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發包的資質條件有哪些
1、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
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7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籌建登記的企業,在核準登記后核發《籌建許可證》。一般認為,未領取籌建許可證的,不具有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相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必須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鄉規劃法》第40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通過該規定可以看出,建設工程發包人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其對外發包的基本條件。
3、必須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37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因此,建設單位如果沒有用地批準手續,也就沒有資格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4、必須具有建設工程所在地塊的立項批文。
二、建設工程發包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
(一)、招標發包:
1、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并編制反映其建設內容與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參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序擇優選擇,達成合意并簽訂合同。
2、招標發包是建筑工程發包的主要形式。建筑工程的發包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關系、價值規律和競爭機制。在正常情況下通過招投標可以發揮兩個積極作用:建設單位可以避免或減輕發包工程的風險,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質量與投資;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斷采用先進技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主要采用招標投標方式來進行,只有那些不宜于招標投標的保密工程、特殊專業工程或施工條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發包(即委托)的方式。
3、具體的適用招標發包的工程范圍。根據《招標投標法》附則的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二)、直接發包:
1、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后,與其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
2、這種方式簡便易行,節省發包費用,但缺乏競爭機制,易滋生腐敗。我國只有少數不適用招標發包的特殊工程,才適用直接發包。
這些特殊性體現在兩個方面:
(1)工程項目本身的性質不適宜進行發包,如某些保密工程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等;
(2)從建筑工程的投資主體上看,對私人投資建設的工程,采用何種方式發包,法律一般沒有必要加以限制,投資人可以自行選擇發包方式。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發包,發包人應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我國法律嚴禁肢解發包。所謂肢解發包,是指發包人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的行為。這種行為容易導致建設工程管理上的混亂,不能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長、建設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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