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方式
主要涉及罪名放火罪、失火罪、決水罪、過失決水罪、爆炸罪、過失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故意犯罪
1、基本罪狀
實施危險行為
危害不特定對象(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主觀故意(直接或者間接)
刑責年齡(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14周歲;其他罪,16周歲)
2、加重罪狀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二、過失犯罪
1、基本罪狀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主觀過失
刑責年齡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2、減輕罪狀
情節較輕
思考:考慮哪些情節
三、法定刑(主刑)
1,故意犯罪
(1)基本刑罰:3-10年有期徒刑
(2)加重刑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2,過失犯罪
(1)基本刑罰:3-7年有期徒刑
(2)減輕刑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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