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我們有可能會出現輕傷的情況,一旦出現了輕傷,什么時候鑒定最好,又需要做哪些鑒定申請呢?輕傷鑒定時間和鑒定申請的規定都會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小編為您準備了下面的資料。
一、輕傷鑒定時間是什么時候
單就法醫鑒定而言,如果是做傷殘鑒定,要求傷者在傷后三個月鑒定,醫學上的功能恢復期普遍認為以三個月為佳;如果是做傷害鑒定,有可能構成重傷的,也需要在傷后三個再做鑒定,因為重傷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礙來定的;如果沒可能構成重傷,那么建議在傷情穩定之后,完全恢復之前鑒定,尤其是輕微傷的鑒定,強烈建議在傷后立即鑒定,由于這種損傷恢復時間短,恢復效果好,過晚鑒定對傷者非常不利。當然,傷殘鑒定和重傷鑒定也可以盡快去鑒定,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鑒定結論,至少可以讓法醫盡早取證備案!如果傷后時間太長,當然也可以鑒定,但這樣的鑒定一來恢復情況好,對傷者期望的鑒定結果不利;再者用以訴訟的話,很難對傷害過程進行取證。
二、如何申請進行鑒定
1、及時報案。出現了人身傷害后,如病情允許,在不影響傷者生命或日后康復的情況下,可根據案件管轄范圍到公、檢、法等相應的部門報案。這樣可使受案部門對傷情有一個粗淺的印象,同時也確定了日后進行法醫鑒定時的委托單位。
2、及時到醫院診治。發生了人身傷害后,在報案后或病情較急時,應及時就近到醫院診斷傷情,采取必要的治療搶救措施。傷者對醫生診治過程中書寫的病歷、輔助檢查。如X光、CT的報告結果等應妥善保存。
3、保全固定損傷情況。可采取CT、B超、X光等方式對損傷情況加以保全和固定。有條件的也可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進行保全和固定傷情。
4、及時進行法醫鑒定。比較穩妥的辦法是及早與法醫鑒定機關或部門取得聯系,以商定具體的鑒定事宜。目前進行法醫鑒定的機關或部門有:公、檢、法三機關及受其委托的法醫門診、司法醫院等。
如果鑒定為輕傷的話公安局可以立案了,如果不立案當事人可以自訴,例外還可以提起侵權之訴。
法醫鑒定,作輕重傷的鑒定,是以受傷當時的傷害情況作為依據的,不是以最終康復后的狀況作為依據的。
通過閱讀上文,我們了解了輕傷鑒定時間和鑒定申請,讀者遇到這種情形是不是也能更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呢。為了把當事人的損失降到最低,一些法律措施的實施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還是不知道怎樣做,最好求助律霸。
最新法醫鑒定輕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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