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陷官司的時候,不少人都會選擇委托律師來為自己進行訴訟。當然也有部分當事人是沒有聘請律師的,究其原因多半是因為不知道哪些情況需要聘請律師進行訴訟。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文章,馬上為您詳細解答。
1、是有經濟實力的。不論案件大小,不論爭議財產多少,也不論案件是否復雜,聘請律師總比不請的好。在自己實力及心理承受范圍之內,請一個自己滿意的律師,能幫自己分析案件,在開庭時說幾句話。律師是法律之師,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有用的。
2、是法律關系復雜的。一般當事人在起訴離婚前,往往經歷了一個較為漫長的自我斗爭的過程,也一般會經歷一個沒有效果的談判過程。也有的當事人雖然沒有和對方直接談過離婚,但也會經歷一個耗費時日的心理反復過程。夫妻感情破裂以及過錯的取證,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存在具體項目,是不是需要律師先行和對方調解爭取和平解決,這些離婚技巧都需要大量的訴前準備工作。另外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不告不理”原則,如果你自己不提出要求,法官是不會主動提出的。例如,依照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符合上述條件就會得到離婚損害賠償。最高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條規定,“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就是說,您不及時提出,法院不會主動維護您的權益。
3、是法律適用疑難的。有些離婚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法律適用復雜,對于爭議的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相關司法解釋也不甚明確,不同的法律人有不同的觀點,甚至理論界也有爭議。對于此類案件的處理,需要請專業婚姻律師來相助。
4、是取證困難的。打民事官司某種意義上也是打證據。在家庭財產、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方面,取證都有一定的難度。這些財產上哪兒查?什么算是隱匿轉移財產?什么樣的證據才能證明有婚外情?用什么方式取證才是有效的?錄音證據法院能認可嗎?這些問題,既需要法律知識,也需要實務經驗。請個律師,可以事半功倍。
綜上,在上述幾種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委托律師的,此時律師的介入能夠幫助當事人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當然聘請律師也是要支付律師費的,要是你想了解你所在地區律師的收費情況,可以到我們律霸網站其他知識欄目進行深入了解。
打官司請律師有什么注意的
沒錢請律師打官司怎么辦
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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