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護理費的訴訟標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同級別護理勞務報酬×護理期限。《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 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 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 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 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二、護理費賠償期限
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被致殘而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方面確定護理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法院確定 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權范圍內確定的,因此在護理期限尚未屆滿前,被護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護理費中尚未經過的護理期限的護理費不應退還。而 對于法院判以最長20年的護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繼續護理的,可提起新的訴訟向加害人主張權利。
三、護理費賠償項目
(一)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范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二)按照護理人員的不同,也可將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用;
2.是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雇傭其他人員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注:受害人的親屬和配偶進行看護時,雖然表面上沒有支出費用,但是,這種看護活動仍然具有金錢價值,此種出于親情的行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應當支付費用。
一般傷殘比較嚴重的都會有專業的護理工,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實際情況支付。進行訴訟的案件,一定要明確訴訟標的,一個案件一個訴訟標的。如果案件的訴訟標需要更改的情況下,需要當事人重新提交案件。訴訟標的物的定額是根據實際情況定額的。
生活護理費計算標準是什么
生活護理費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生活護理費的支付主體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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