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中訴訟標的不同如何拆分?
訴訟標的不同的話法院會逐一審理,不需要拆分訴訟標的。
訴訟標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須具備的。訴訟標的是整個訴訟的核心。
具體來說,訴訟標的的核心地位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當事人的攻擊和防御都圍繞著訴訟標的進行;其次,法院的判決是對訴訟標的的最終處理。最后,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復起訴的根據。如果前訴的訴訟標的與后訴的訴訟標的相同且滿足重復訴訟的其他法定構成要求,則當事人不得就該訴訟標的向法院再行起訴。
二、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三、民事訴訟的流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一場民事訴訟活動中當然可以有多個訴訟標的,特別常見的就是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當中的訴訟標的有的時候是兩個,有的時候是三個,比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跟請求解除婚姻關系,這就是兩個不同的訴訟標的。法院該怎么審理便怎么審理,不存在拆分訴訟標的之說。
欠款糾紛起訴訴訟標的額
訴訟標的額如何計算
小額訴訟標的額的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劉興萌,山東順周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心理咨詢師。臨床醫(yī)學學士學位,5年學校及醫(yī)院學習歷練,掌握扎實的醫(yī)學基礎,在傷殘鑒定、醫(yī)療過錯鑒定等方面能為當事人提供全面、客觀的意見及幫助。先后供職于平安財險、太平財險兩家保險公司,發(fā)揮醫(yī)學專長,依次擔任人傷理賠法務、人傷理賠主管、人傷審核崗,共計8年余,累計處理交通事故千余件,積累了豐富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處理及訴訟經驗。目前主要業(yè)務專長:交通事故、醫(yī)療糾紛、人身損害糾紛。聯系電話:18615425160;微信:L18615425160。
護照補發(fā)和換發(fā)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1-01-02律師收費項目有哪些
2021-03-03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出軌怎么辦
2020-12-04最新輕傷鑒定標準
2021-02-0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02-09勞動關系轉移函
2021-02-17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的管轄地怎么規(guī)定
2021-03-15強制執(zhí)行時效是兩年嗎
2021-02-03雇傭關系適用侵權法嗎
2021-01-22商業(yè)秘密保密協(xié)議怎么寫
2020-11-27勞動保護費的支付標準是什么,如何保護未成年工
2021-01-21人事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qū)別
2020-12-27平安意外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3-17什么情況下可以找保險公司理陪
2021-02-15寶馬車主告狀 法院判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2020-11-26承運人無單放貨,正本提單持有人如何索賠?
2020-11-24保險指定受益人可以是非直系親屬嗎
2020-12-10撞死人車有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1-02-03機動車保險條款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3-13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