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nèi)將毒品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的行為,屬于運輸毒品而不是走私毒品,在這樣的情況下不管運輸毒品的種類如何、數(shù)量多少都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你知道南京市關于運輸毒品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guī)定的嗎?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1、運輸毒品犯罪,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運輸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數(shù)量較大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七年。
(3)具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條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
(4)運輸鴉片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二克或者其它相當數(shù)量毒品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jù)毒品犯罪次數(shù)、人次、毒品數(shù)量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的,每增加五克增加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七克以上不滿十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二克以上不滿七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的,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四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四十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運輸本條規(guī)定之外其他毒品犯罪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予以換算后確定。
4、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可適當增加基準刑;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運輸毒品,在戒毒監(jiān)管場所販賣毒品,向三人以上販毒或者三次以上販毒等情形之一,未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的,可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以上三種情形每增加一種,可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組織、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運輸毒品的,增加基準刑的10%-30%;
(3)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準刑的10%-30%;
(4)毒品再犯,增加基準刑的10%-30%;
(5)組織、利用、教唆孕婦、哺乳期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人員、又聾又啞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運輸毒品的,可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1)受雇運輸毒品的;
(2)有證據(jù)證明毒品含量明顯偏低的;
(3)存在數(shù)量引誘情形的;
(4)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運輸毒品罪僅僅是毒品犯罪當中的一種類型,其余的還包括了走私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等,而這里面運輸毒品罪與走私毒品罪是十分相似的,要是你想了解該如何區(qū)分這兩個罪名的話,可以到我們律霸網(wǎng)站進行深入了解。
走私毒品罪與運輸毒品罪區(qū)別是什么
運輸毒品罪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運輸毒品罪怎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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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余建飛律師,2005年開始在瑞安市總工會職工維權中心從事職工維權工作,2008年開始進入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工作從事律師工作至今,現(xiàn)為律所高級合伙人。十多年律師職業(yè)生涯,執(zhí)業(yè)期間成功辦理了各類訴訟案件及非訴訟法律事務數(shù)百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先后獲得2010年度、2016年年度瑞安市法律服務先進個人。執(zhí)業(yè)以來以勤勉的工作態(tài)度、嚴謹?shù)墓ぷ髯黠L,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同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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