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立案后怎么消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詐騙案件立案偵查后,發現案件有沒有犯罪事實的、情節顯著輕微、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等情形的,應該撤銷案件。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于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并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到一萬的,是屬于數額較大的情形,可以對犯罪分子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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