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盜竊犯和詐騙犯
1、從犯罪行為的本質特征看,盜竊罪中行為人選擇“秘密竊取”作為占有公私財物的直接手段,而詐騙罪中行為人選擇“虛構蒙騙”作為騙取公私財物的直接方法;
2、從受害人有無處分財產的行為看,盜竊罪中受害人未處分財產,而詐騙罪中受害人基于錯誤認識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為,意在失去其對該財產的占有;
3、從財物控制權轉移的情況來看,盜竊罪中行為人在竊取財物之前對財物沒有代管權和控制權,而詐騙罪中行為人采用欺騙手段,使被害人產生了錯覺,信以為真,被害人往往自愿交出財物,行為人對此財物就具有了代管權和一定的控制權;
4、從受害人是否參與來看,盜竊過程中不需要被害人的參與,而詐騙必須有被害人的參與,正是由于被害人的參與,其主觀上陷于錯誤認識,進而產生錯誤的行為,自愿交出了財物,才使行為人的詐騙活動得逞。
法律規定
2、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占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罪的行為是竊取他人占有的財物,竊取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單位)占有。
2、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既遂的構成要件內容為:
1)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
2)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
3)行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財產;
4)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盜竊犯和詐騙犯其實并不難區分的,如果受害者遇到了事情無法區分盜竊犯和詐騙犯的時候,可以結合具體的情況來慢慢區分。區分盜竊犯和詐騙犯的時候遇到了些問題該怎么樣去處理,這時候可以找律霸網律師給自己制定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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