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對于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一般是判歸隨母親生活,由母親直接監護、撫育,作出這樣的決定主要是基于兩周歲以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方面考慮。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指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父方要求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夫妻離婚后,不管子女判歸父方還是母方直接監護和撫育,另一方仍有按期支付撫育費撫育子女的義務和行使監護子女的責任,同時享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權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性法學專業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余研究風水,發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經偵調查期間會抓人嗎
2020-12-14抑郁癥離婚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4逾期的債權能否提供抵押擔保
2021-01-25值得參考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2021-01-09監視居住手機被監聽嗎
2021-01-31家庭暴力引發的故意傷害要如何處理
2020-12-01雇傭關系下的猝死賠償嗎
2020-12-14雇傭關系傷殘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01房產證沒過戶可以直接辦不動產嗎
2021-03-10續簽集體勞動合同期限能簽半年嗎
2020-12-14試用期離職十天還沒發工資怎么辦
2020-12-07旅行社責任險與旅游意外險有哪些不同之處
2020-12-29人身保險種類可以分為哪些
2021-02-25交通事故本車人員受害能否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2021-02-06肇事逃逸能走保險嗎
2021-03-16對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設立保險公司申請的期限是如何的
2021-01-14保險公司“無責免賠”真的能免責嗎
2020-12-21農村機動地承包合同范文
2021-03-05土地出讓費怎么記賬
2020-12-15在拆遷中如何確定拆遷補償標準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