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入獄還要不要賠償
詐騙罪的犯罪分子被法院判處有罪后入獄的,并不影響被害人請求民事賠償,刑事犯罪與民事賠償是分開的,兩者并不沖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八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五)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
第八十九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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