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爭取撫養權證據:
1、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比如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等。
2、證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環境等方面的優勢比如房屋產權證、小區治安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區環境安靜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證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予孩子陪伴和照顧比如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于對方當事人,或者證明自己工作有足夠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長,相比對方經常加班、工作壓力大、沒有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一般法院都傾向于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讓孩子承受父母離異的重大變化比如證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爺爺奶奶照顧孩子,與孩子朝夕相處,相比對方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5、證明對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比如證明對方已有戀人且有結婚的可能,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
二、變更撫養權證據:
2、各自撫養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明
(1)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
(5)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于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6)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見。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爭取撫養權和變更撫養權需要收集哪些證據的相關知識,對于起訴是否能獲得支持,其主要是看其提供的證據能否支撐其訴訟請求,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您可以登陸律霸網委托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2021-01-03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2020-11-17贍養人負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2021-01-01協議離婚要求賠償的前提有什么
2021-02-01反擔保人未簽字反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1-29預售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2021-02-20取消繼承權有哪些情況
2021-01-28小學生用美工刀割傷人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22公租房戶口在有居住權嗎
2021-01-27試用期15天沒工資合法嗎
2021-03-10有關產品質量責任保險的爭議處理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04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哪些情形負保險責任
2021-01-11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有幾種
2021-01-06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三)
2021-02-20夫妻共同財產有沒有包括保險
2020-11-22“觀察期”出險不理賠
2020-11-16設立合資保險公司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2021-01-08如何查詢保險撤案了沒
2020-12-26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15交通事故一審后保險公司上訴,原告投訴有用嗎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