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金額的判定是怎么規定的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一)數額較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因此,在法律的規定中對于詐騙罪有三個方面的數額規定,對于不同的詐騙金額在處罰上也不相同。這需要大家做好相關的了解,才能知道犯罪分子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這也是我們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識,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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