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抑郁癥可以撫養孩子嗎
這個要看具體的嚴重程度了,輕微的話不會過多的影響。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自己患有抑郁癥的話,那么的確來說對孩子有一些影響,但是這個并不是撫養權喪失的根本理由,除非是自己的抑郁癥達到了相應的程度,已經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應付票據的分類有哪些
2021-03-15超過工傷認定期怎么辦
2020-12-24公司注銷前需補繳未實繳注冊資本嗎
2021-03-24私人強拆別人房屋什么罪
2020-12-29離婚孩子由父親扶養,母親還是監護人嗎
2020-11-08購買公司股權是否承擔之前債務
2021-01-10公司股東變更后還要承擔之前的債務嗎
2021-01-15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規定
2021-03-20行政處罰聽證可以延期多長時間
2020-12-18先干活后簽合同違法嗎
2021-02-16企業破產內退職工的補償金如何計算
2020-12-29隨意提管轄異議可能會被罰款嗎
2021-03-16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2021-01-20發現對方可能拖欠貨款怎么辦
2021-03-11委托他人代理訴訟,有什么新規定
2021-02-11集資房上市要交什么錢
2021-01-04人身意外險賠償給誰
2020-12-22貨車連撞3輛豪車續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15保險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是什么
2021-01-21保險合同的內容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