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不履行子女撫育費義務咋辦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夫妻離婚,子女的撫育費應由離婚的雙方共同承擔,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應按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中確定的數額按時、足額支付,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中確定的撫育費,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或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被撫育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認真履行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確定的撫育費數額。
隨著社會生活的不斷提高,原來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中確認的撫育數額已明顯不能滿足被撫育人所需的基本撫育費,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或者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被撫育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育費的訴訟請求,以滿足子女撫育的需要。
撫育費怎么支付
對子女撫育費數額的確定,應視離婚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決定,對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的比例確定,撫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可適當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過固定收入的50%;對于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給付的方法:1、按約定的期限分段支付;2、一次性支付;3、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財物折抵。
撫育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應支付至成年止(即十八周歲),但是如果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費的主要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是全部或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不受十八歲的限制。在校就讀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畢業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離婚后一方不履行子女撫育費義務咋辦,撫育費怎么支付”問題進行的解答,離婚后一方不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的,另一方或者被撫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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