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牽扯到詐騙怎么辦
如果民事案件與詐騙案沒有牽連,可以單獨立案審理;如果是刑事詐騙兩案有牽連,就要先進行刑事案件,再審理民事案件。如果是民事詐騙,法院按照相應法律規定審理。
刑事詐騙和民事詐騙的區別:
刑事詐騙行為人為了非法占有,巧取豪奪,不擇手段,詐騙的財物數額往往非常巨大,嚴重擾亂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秩序。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事詐騙行為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虛構事實的同時,常常使用虛假的身份、虛假的證件,甚至編造假姓名、假地址等,其目的是在得逞后不受法律的追究。欺詐行為雖然也是違法的,但其嚴重程度仍然在民事違法的限度之內。對無效的民事行為,法律規定,各自返還財產,欺詐行為一方賠償對方的損失。
民事欺詐行為人主觀目的是通過瞞、哄、誘導的方法,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做出對其不利而對欺詐行為人有利的行為,通過“履行義務”的合法形式,謀取非法利益,其實質是“不法獲利”,主觀故意是間接的。而詐騙行為則不同,行為人主觀上根本沒有擔負義務的動機,只企圖虛構事實迷惑受害人上當受騙,交出財物,非法占有,其主觀故意是直接的。
etch:normal; text-indent:2em;">如果民事案件中涉及到詐騙那么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詐騙罪屬于刑事案件,這個時候應該先進刑事案件的審理,再進行民事案件的審理,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強制執行撤銷要多久生效
2021-01-03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15和親戚斷絕關系違法嗎
2021-01-25把房產贈與給孩子算財產轉移嗎
2021-01-01什么情況勞動合同可以中止
2021-01-30從業人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多久申請
2020-12-29房屋火災屬于意外險嗎
2020-12-04人身保險投保人對哪些人具有保險利益
2020-12-03該保險合同是即時生效還是附期限生效
2021-02-16還貸保證保險合同的訴權之爭
2021-01-16車禍傷殘理賠項目有哪些
2021-01-12購買交通保險應注意什么
2021-01-08機動車因不明原因起火保險公司是否應賠償
2021-01-24樹倒塌后壓到汽車如何理賠
2021-03-18掛靠車輛該怎樣保險
2020-11-19保險合同糾紛的告知義務是什么
2021-03-05保險的種類可以分為哪些
2021-03-06什么情況下汽車淹水可以理賠
2020-11-24什么是被投保人
2020-12-29什么人能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