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小孩判給女方,女方是否可多分財產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有可能。
實務中可以酌情多分財產的3種情形:
1.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酌情多分財產;
這里的過錯包括: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婚外性行為等其它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
2.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
3.女方。
離婚時明確可多分財產的情形包括:
1.隱藏財產。如將車輛、首飾等動產藏起來。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財產申報制度,未主動申報的財產,是否可以視為隱藏財產,實務中處理不一。
2.轉移財產。轉移財產是指改變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如將財產無償轉讓他人。
3.變賣財產。如私自將房屋變賣,但變賣財產并不必然會對夫妻財產造成減損,只是改變財產形態。如果將變賣房子的錢存起來,并未進行消費,最終未必會少分。當然,如果私自變賣房產后,房產漲價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4.毀損財產。在實務中,夫妻矛盾激化時,一方可能會有砸壞車輛、收藏品等貴重物品的行為,若有證據證實,亦可主張多分財產。
5.偽造債務。
起訴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行為也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訴訟離婚財產分配女方能拿多少: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案件小孩判給女方,女方是否可多分財產嗎?在離婚的時候共同財產分配大多秉持著共同分配的原則,一般情況下都不存在各自多分財產的情況。如果在離婚案件中有財產分配的糾紛時,不知道怎么解決可以來律霸網問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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