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變更有哪些條件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是否可以變更,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結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情形予以分析判斷。若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解答,歡迎聯系我們律霸網。律霸網很高興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宅基地用于商業出租合法嗎
2021-03-14農村非婚生子罰款多少錢
2020-12-04不可撤銷的擔保合同幾年失效
2021-02-24遺產的范圍有哪幾種
2020-12-09買方逾期付款要付滯納金嗎
2021-03-19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是什么
2021-01-25勞動者不簽合同 單位可終止勞動關系
2021-02-04公司拖欠半年的工資可以補償嗎
2021-03-01因丈夫婚外戀訴離婚,妻子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2021-02-11商業車險訂過了退保是否可以
2021-02-04保險法的修改與保險合同格式條款
2021-02-10深圳一女子墜橋身亡,能獲人身意外險理賠嗎
2021-03-14外資保險公司籌建工作完成時間是多久
2021-03-08哪種情形必須導致保險人免責
2020-12-05汽車保險不理賠的情況及解決辦法
2020-12-15土地出讓合同中會注明耕地嗎
2021-01-15土地轉讓協議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1-01-16農村土地轉包糾紛中會遇到哪些問題及相關的法律適用
2020-12-23土地流轉合同幾年一簽
2021-02-01拆遷補償款可以強制執行嗎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