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是一個重罪,指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那么在強奸罪的中止是怎么認定的?我們怎么區分中止與未遂呢?現在律霸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強奸罪的中止是怎么認定的。
強奸罪中止怎么認定?
我國《刑法》第二十三、第二十四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二者之間的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沒有把犯罪完成,即犯罪分子主觀上所追求的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二者的區別在于:犯罪未遂只能發生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后,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和著手實施的過程中;犯罪未遂是被迫的,而犯罪中止是自動的防止了犯罪的結果。
著手實行犯罪后的中止是行為人自動中止犯罪,是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棄了自認為當時本可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在主觀上自動放棄了犯意,在客觀上自動停止了犯罪的繼續和完成。從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看,中止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是犯罪分子的幡然悔悟、憐憫之心、嫌惡之情,又可能是經他人勸告以致思想發生轉變,還有的出于犯罪分子懾于法律制裁等;犯罪中止的動機可能不同,但只要犯罪分子是在有條件和可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不管其受到什么因素影響、基于什么考慮,最終出于其本人的主觀意志,放棄了繼續犯罪的意圖和行為,均應視為自動中止犯罪。
以上就是我們在犯罪過程中如何來認定是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行為人犯罪中止的可以減輕處罰。那么在我們的實踐中,關于強奸罪的犯罪未遂是怎么認定的呢?關于強奸罪的構成以及處罰我們的法律又是怎么規定的呢?請聯系我們律霸,我們將會根據您的提問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強奸罪的構成,強奸罪被判多少年
強奸罪判決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強奸罪與嫖宿幼女罪有什么區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狗狗丟了能報警嗎
2020-12-20違禁品或危險物品的攜帶禁止規定是什么
2020-12-04侵犯哪些人格權利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021-01-25國家法律對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有何具體規定?
2021-02-16公司雇傭童工怎么處罰,雇傭童工罰款怎么罰
2021-01-13同居關系解除后,男女雙方該怎么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
2020-12-10撫恤金能否被強制執行
2020-11-16喪偶的兒媳和女婿的繼承權
2021-03-11物業發現違建如何處理
2020-11-30沒有滿實習期上高速有什么處罰
2020-12-19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員工離職手續有哪些
2020-12-15人壽保險多長時間生效
2021-02-24人身保險合同代簽效力
2021-02-20汽車的平安保險快速理賠流程
2021-02-13也談《無證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3-01車輛超載事故保險可以拒賠嗎
2021-03-21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2021-01-31保險受益權之定性分析
2020-12-16該保險合同是否適用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原則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