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現役軍官判什么罪
綁架現役軍官屬于綁架罪,綁架行為有兩種具體情形: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也稱為擄人勒贖或者“綁票”,即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強行擄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親友索取錢物的行為;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是指出于其他目的,如出于某種政治性目的,為了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機關釋放罪犯,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等。
對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不管綁架現役軍官是要達成獲得錢財的目的,還是想要達到其他政治性目的這種行為都是屬于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一般所給予的處罰都極其嚴重建議當事人最好聯系律師幫忙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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