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重傷可以判免刑嗎
可以。需要得到對方的諒解,以及受害者和檢察院的不追究,方能免予刑事處罰。首先,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此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包括下列公訴案件:
(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最后,關于過失致人重傷的處罰,根據我國《刑法》第235條之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其主要特征有3個: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2)客觀方面實施了非法嚴重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3)主觀方面是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傷他人的結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傷他人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重傷他人的結果。
綜上所述,因過失致人重傷的,應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此時得到受害者的諒解和不追究,則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如果大家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登陸律霸網站進行專業咨詢,我們將有專業律師為您具體問題分析,最大限度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關于交通事故骨折賠償
2021-02-02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0-12-23試用期合同范本
2020-12-09航班取消賠償
2020-12-03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恢復是怎樣的
2020-11-12保險索賠要注意什么
2021-02-16保險公司如何認定死亡
2021-03-22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特點有哪些
2021-02-28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法律知識》:自愿原則
2020-11-16拆遷過程中瀆職犯罪損失如何認定
2021-03-02店面拆遷租賃人收到告知書該如何應對
2021-03-23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0-12-14被拆遷人拒絕支付差價款如何處理
2020-11-18樓頂種植物拆遷怎么賠償
2021-01-25農村征地拆遷,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0-11-14雙層廠房拆遷是怎樣賠償的
2021-01-03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征收中補償的標準應當是什么
2021-01-202020高速占地賠償標準
2021-01-17聊城許營鎮征地補償具體有多少
2021-02-17上海市浦東新區征地補償標準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