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經過專業鑒定的結果就都可以稱之為鑒定結論呢?如果從法律角度來分析的話,這個鑒定結論究竟是什么意思?而具體又有哪些分類?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鑒定結論的相關知識吧。
一、鑒定結論是什么意思
鑒定結論,是指鑒定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科學技術方法、技能對案件專門問題所作的書面評定。鑒定結論由四個基本要素構成:鑒定對象;鑒定人;鑒定方法;鑒定結論。
1、鑒定對象
是指鑒定活動的客體,即訴訟程序啟動之后司法機關所提取的各種物證;訴訟當事人在訴訟程序啟動之后,向法庭提供的物證;行為人的法定能力。
2、鑒定人
鑒定人是指鑒定活動的主體,即運用一定的科學方法、科學技能對鑒定對象的客觀物質屬性或者對被鑒定人的法定能力進行鑒定的人員。
鑒定人應當同時具備專家資格及鑒定人資格。專家資格也可以稱之為鑒定人的資歷,如鑒定人應當具備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應接受過專業學科教育和技術培訓,能夠熟練運用專業科學技術并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鑒定人資格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條例的規定,通過法定的審批手續、注冊手續而取得進行鑒定的法定資格。
3、鑒定方法
鑒定方法是指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所運用的科學方法、科學技能所依照的技術標準或所能憑借的儀器、技術手段,在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內對物證進行檢測、檢驗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判斷鑒定對象的餓客觀狀況和物質屬性。
4、鑒定結論
鑒定結論是指鑒定人運用自己掌握的專業知識對鑒定對象進行鑒定之后,所作出的分析、評定意見。鑒定結論必須是書面形式。
二、鑒定結論的分類有哪些
按作出鑒定結論所依據的學科理論可分為:
1、法醫學鑒定結論
2、物證技術學鑒定結論
3、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結論
4、會計學鑒定結論
5、工程技術學鑒定
6、考古學鑒定結論
7、生物學鑒定結論
以上就是對鑒定結論相關知識的介紹,實踐中能夠進行鑒定的人,往往是專業人士,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鑒定人條件才行。而在選擇鑒定機構的時候,當事人也要慎重考慮。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服,那么可以申請進行重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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