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周歲可以拒絕探視
法律規定了,雙方離婚后,父母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我們國家不管孩子多少歲都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拒絕探視,除非探視孩子,對孩子有很嚴重的不良影響,通常情況下如果對方不讓我們那是孩子的話可以在法院起訴。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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