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茶陵縣律師 黃陂區律師 敘永縣律師 豐縣律師 船山區律師 玉環縣律師 鐘山縣律師 金鳳區律師
聽證會是模擬司法審判的公開舉行的,是由意見相反的雙方在聽證會上展開爭辯,最后爭辯的結果就成為審判的依據,聽證會有特定的聽證程序,在聽證程序過程中追加當事人該如何申請,聽證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
一、聽證程序
1、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幾種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2、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行使要求聽證權。如果要求聽證,則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的3日內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聽證的權利。
3、行政機關接受當事人的聽證申請后,經審查符合聽證條件的即應組織聽證。組織聽證的過程主要分為兩個階段:聽證的準備階段和聽證的舉行階段。
(1)聽證的準備階段
聽證的準備階段主要作好以下工作:行政機關確定組織聽證后,應當指定聽證主持人,確定聽證的時間和地點。聽證主持人必須是行政機關中非直接參與本案調查的人員。然后,組織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及聽證主持人等事項,并將聽證的有關事項通知本案的調查人員。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因此,組織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發布“聽證公告”,載明舉行聽證的案由、時間、地點,以便當事人以外的其他相關人員申請參加聽證和群眾旁聽。
(2)聽證的舉行階段。
舉行聽證時按下列順序進行調查:由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以及給予行政處罰的建議;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述自己的意見、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由雙方進行質證、辯論;主持人宣布聽證辯論結束,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作最后陳述。
4、聽證應當制作筆錄,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后,告知當事人閱讀聽證筆錄或者由書記員向他們宣讀聽證筆錄,當事人確認無誤后,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5、聽證程序結束后,由聽證主持人將聽證筆錄報送行政機關負責人審查,作為作出有關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據。
二、追加當事人申請書范文
申請書
申請人:xx,男, 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山西xx人,住xx縣xx鎮樓區小樓x號。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xx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案第三人參加訴訟。
事實和理由:
高x受xx有限公司的委托,成立山西xx辦事處,成為xx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的總經銷,2009年xx月,高x因xx糾紛,被本案原告山西省機電xx告上法庭,但高x所提貨物,實際發貨于各地區經銷商,而各地區經銷商被xx公司所控制,原告所受的損失xx公司有關聯,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追加xx有限公司為本案第三人參加訴訟。
此呈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x月x日
以上內容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的關于聽證會的相關知識,在舉辦聽證會之前要詳細的了解聽證會的程序,聽證會的程序分為聽證準備階段和聽證舉行階段,聽證會的準備階段可以追加當事人,上文中有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聽證程序追加當事人的申請書范文,如果大家有追加當事人的申請可參考上文中的申請書格式進行申請,聽證會最后的結果會成為審判的依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受到網絡暴力應如何維權
2021-01-26治安處罰從重情節有哪些
2021-02-07職稱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0-11-15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11訴訟離婚需要收集哪些證據,離婚時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2021-02-08房屋改造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23軍人離婚調解無效證明在哪開
2021-02-06首套住房能沒收嗎
2021-02-22公司倒閉如何不賠償員工
2021-03-032020年疫情期間辭退員工的補償是多少
2020-12-25在校學生實習期間受傷是否算工傷
2020-12-04返聘工資爭議可以仲裁嗎
2021-02-07三責險的賠償范圍有多大
2021-02-19被保險人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
2020-12-25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三)
2021-01-02詳解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費用問題
2020-11-26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注意什么
2020-12-29事故中機動車貶值怎樣理賠
2021-02-13保險公司賠付交通費嗎
2020-12-20人民財產保險理賠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