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權時間范圍具體是什么時間
探望權時間范圍探視時間在法律上并無規定,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即可。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探望權。
相關法律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法律中并沒有對于探望權的時間進行一個確切的規定,這個是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了,一般來說這個探望權的擁有者可以隨時去探望子女,引發矛盾的話還是可以到法院起訴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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