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的定罪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三條規定,利用互聯網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商業誹謗包括以下幾種形式:最簡單的是口頭中傷,這種行為是指口頭向第三者(如客戶)進行有關競爭者的不公正或不符合事實的陳述,即對競爭者的商譽或個人名譽的傷害。其次是書面誹謗,是指在與客戶的書面文字交流中出現的不公正或不符合事實的陳述,包括給客戶的信件、銷售文字資料、廣告或公司手冊等。還有就是產品貶損,是指對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進行不切實際或欺騙性的比較和歪曲性的評論。最后一種是不公平競爭,是指銷售人員在進行產品介紹時對產品的性能或質量作出的不符合事實的表述。
誹謗罪起訴程序如下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制作并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蓋章。
自訴狀或者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
(五)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訴人在告訴時需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帶為告訴的人,對于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而再次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屬于誹謗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協商不成,可以及時搜集證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對方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
向法院提起誹謗罪的刑事自訴,當事人也是需要提供一份書面的文書,即刑事自訴狀,然后法院在審查之后才會決定是否立案受理。當然,現實中并不是所有的誹謗行為都會構成犯罪,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誹謗罪的定罪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的問題解答,綜上所述,一旦查實對個人或者集體進行誹謗,受害者都是可以通過合法突進追回自身權益的,如果造成了實質性的嚴重損害,當事人還將受到嚴重處罰。讀者如果需要咨詢法律方面的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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