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預售資質怎么審查?
房地產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應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個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一般購房者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其實也不必記住這么多。您購房時只需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未取得上述兩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就可以證明該項目在規劃、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過了政府的批準,就具備了將開發的商品房進入市場交易的資格。
開發商只有具備《預售許可證》才能與客戶簽署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在此提醒一下購房者,簽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內,提防開發商“偷梁換柱”。
商品房預售的程序:
(一)訂立預售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照市房地局制定購房示范文本,與預購人訂立預售合同。
(二)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預購人應當在預售合同生效后,將其送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者手續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當事人;對符合規定條件和手續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當將預售合同移交房地產登記機構,由房地產登記機構按照《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的規定登記備案。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應當在房地產交易機構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移交預售合同之日起5日內完成,并由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書面通知當事人領取經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
(三)預售款的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商品房建設工程的進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預售款。但預售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商品房預售款,應當專項用于所預售的商品房建設。
(四)辦理預售的商品房過戶手續。預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依法辦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后,與購房人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出過戶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利變更登記。
在預售期間,轉讓當事人就預售合同約定的事項有變更的,如建筑設計變更、建筑面積變更等,應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是預售合同的組成部分,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應當一并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供。
開發商的預售資質怎么審查?如果開發商所提供的證件不完全,就等于是違法預售了,面對這種情況購房者最好別買。在自己不懂得審查開發商的預售資質的時候,又要進行購買房屋為了避免吃虧,來律霸網有專業律師給你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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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吳月律師系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畢業于“全國211工程”重點院校遼寧大學。本著勤勉盡職的職業精神,利用自身扎實的法學知識和不斷豐富的實踐經驗,吳律師多年來辦理過各類民事、經濟、行政、刑事等案件,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深得當事人的廣泛好評。擅長領域:人身損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常年顧問。聯系:13940520866,18642086136。:348426602,E-mail:18642086136@163.com。聯系地址:青年大街1號市府恒隆廣場2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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