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上述種種規則還不足以使遺囑發生效力。凡有兒子在其權力下的,必須注意用記名式指定其兒子為繼承人或取消其繼承人資格②。如疏漏未注明,遺囑無效。因此即使兒子先于父親死亡,任何人仍不得根據這一遺囑成為繼承人,因為遺囑自始無效。但是關于女兒和男系的卑親屬(不同性別),古人有不同的規則。因為雖然這些人未被指定為繼承人或取消資格,遺囑不因而喪失效力,這些人有權會同被指定的繼承人取得一定部分的遺產。家長沒有必要用記名式取消這些人作為繼承人的資格,而可以籠統地用“其余的人”一詞把這些人包括在內。
②家長和在他權力下的家子,在財產關系上構成一個主體,集中表現在家長身上。事實上家子是共有人,因此他在家長死亡而繼承遺產時,等于繼承自己的財產,這就是說,自己是自身的繼承人,此即自權繼承人這一名詞之由來。蓋*斯在解釋自權繼承人時說:“他們是家內繼任人,而且在家長生前已被認為多少是財產所有人”(《法學階梯》2.157)。保-羅也寫道:“在自權繼承人的場合,顯然發生所有權的繼續”(《學說匯纂》,28.2.11)。因此,家長為欲廢除他的兒子為繼承人,必須明白表示。否則**明白指定其為繼承人。其意思務必十分明確,沒有一點含糊,以保證遺囑切實執行。另參閱本《法學階梯》,2.19.2。
1.用記名式取消子女作為繼承人的說法如下:“我的兒子鐵提被取消繼承人資格”,如遺囑人沒有其他兒子,也可以只說“我的兒子被取消繼承人資格”,而不指出其名字。死后出生的子女也應被指定為繼承人或被取消資格,他們的情況在下列一點上是相同的,即死后出生者,無論是兒子或不拘性別的其他卑親屬,如被遺漏而未注明,遺囑仍然有效,不過隨后如死后出生者——不問性別——成為宗親,則遺囑完全喪失效力。因此,如懷有死后出生子女的婦女流產,將不存在任何障礙,以阻止被指定的繼承人繼承遺產。關于取消死后出生的女性繼承人,慣常用記名式或用“其余的人”一詞,不過如用“其余的人”一詞,必須對她們有所遺贈,以表示并未出于遺忘而把她們漏掉。至于死后出生的男性,即兒子和其他卑親屬,則只能用記名式取消其繼承人資格,說法如下:“以后可能出生的任何兒子,一律取消繼承人資格”①。
①或指明死后出生子女之母的名亦可,例如“尤*婭將生育的遺腹子”。
2.凡繼承自權繼承人地位,從而通過這種準宗親關系②而成為家長的自權繼承人者,其被指定為繼承人或取消資格,與死后出生的兒孫相同。例如,某人有兒子和兒子所出的孫子女處于其權力之下,由于兒子在親等上較近,所以只有他才享有自權繼承人的權利,雖然孫子女和他處于同一家長權力之下。但如兒子在父親在世時死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脫離家長權,孫子或孫女就繼承他的地位,他們通過準宗親關系而取得自權繼承人的權利①。因此,為了使遺囑不致失效,遺囑人在指定或用記名式取消其兒子作為繼承人而訂立有效遺囑的同時,必須指定或取消孫子或孫女作為繼承人;否則,如果兒子在他在世時死亡,由于孫子或孫女繼承兒子的地位,遺囑將因準宗親關系而失效。在這一點上,**·維萊伊法②有規定,遺囑人可以取消死后出生的兒孫繼承資格的同樣方式取消其繼承資格。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介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
2021-01-12因不可抗力影響旅游行程有什么救濟方法
2020-12-11合并體系內的公司注銷了怎么處理
2020-12-13什么是網簽,網簽有什么好處
2021-01-21法院什么情況下駁回原告的起訴
2021-01-05車禍死亡賠償有什么標準
2021-02-14保護令案件的證明方法是什么
2021-02-03實習期公司有權利處罰員工嗎
2020-12-28實習期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嗎
2021-03-23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什么時候結束
2021-03-20補繳社會保險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2020-12-02外貿合同怎么認定簽字效力
2021-01-31意外傷害保險證明材料有哪些
2021-02-14人身保險合同終止條件是什么
2021-01-02私家車丟失了能否解除保險合同
2021-01-27買旅行社境外旅游保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22保險公司誘導投保人相似補償型保險產品怎么辦
2021-01-16車輛被扣貸款保險賠償嗎
2021-03-16車禍保險公司多久賠償
2021-02-02保險公司再保險都有哪些內容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