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
強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幾乎在所有的國家,強奸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強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或者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行為。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罪名,統稱為強奸罪(強奸幼女只是從重處罰的一種情形)。
強奸罪的性質
(1)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使婦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男子。
(4)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
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款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款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法律延伸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殘疾或者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以強奸論,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強奸罪”的相關知識,總之,強奸罪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傳統犯罪,在中國刑事法律中占據重要地位。在司法實踐中表現出多樣性的特點,因此,有必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強奸罪。如果您的情況更為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疑似犯罪可以扭送嗎
2020-12-07農村建房以罰代批有效嗎
2021-01-29裁員常識
2021-01-19勞動糾紛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2021-03-0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在什么時間可以做
2021-03-23婚內協議效力與離婚賠償
2021-03-14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1-03-14哪些人需要自行回避,應該提供什么材料
2021-01-03最高法立案必須要身份證號碼嗎
2021-01-09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
2020-11-10員工打架能直接開除嗎
2021-03-14勞動合同不合法服務期限還有效嗎
2021-01-30經紀及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嗎
2021-03-05離婚后家庭財產險是否可以分割
2021-01-16保險公司報備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相關事項有哪些
2020-11-29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三)
2021-01-02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現狀及情況分析
2021-03-06保險合同終止多久可以復效
2020-12-26保險公司怎么確認騙保
2020-12-23單方解除再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