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看押對象有哪些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2、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3、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在押人員不參加勞動的情況有哪些
看守所在押人員不參加勞動的情況有哪些,對看守所在押人犯可以或者不準參加生產勞動的規定:
1、看守所在押的未決犯和余刑在一年以下額以及其他暫不能投入勞動的已決犯,都可以組織他們參加一定的生產勞動。問題嚴重、表現不好的,有危險的,以及患病的人犯,在問題未查清、危險未解除和生病期間,不準投入生產勞動。
2、看守所在押人的未決犯,不準出所勞動;在押的已決犯可以出所勞動。
3、對參加生產勞動的人犯,應當注意培養他們的生產技能和勞動習慣。對有技術的,應當充分利用他們的技術。
4、對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在一年以上的人,要及時移交勞改機關執行,不準留在看守所進行生產勞動。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看守所看押對象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否則不予收押。且對看守所在押人犯可以,或不準參加生產勞動都作出上述規定。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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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白艷霞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從事法律工作以來憑借扎實的法學功底.較強的代理訴訟經驗及多年的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經驗.為當事人挽回了巨額經濟損失.得到了當事人普遍好評.有多起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借款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民事代理業務.通過積累大量的辦案經驗現主要向合同糾紛.物流糾紛.公司業務.工程建筑等領域邁進并取得不錯的效果.尤其是對民事糾紛案件有著獨到的見解和處理流程.積累了大量的判例.在訴訟業務中.能夠對案件爭議焦點和法官審理思路有準確把握.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核心需求,在非訴業務中.把在訴訟中積累的經驗運用到實踐當中去.為當事人提前預防風險.盡量不發生糾紛或在產生糾紛時能最大化降低損失.白律師竭誠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前來探討咨詢法律業務!可電話聯系15025465062微信號:1502546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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