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是什么
故意傷害致死顯然以具有傷害的故意為前提,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中則沒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因此,區分二者的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的故意。
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的故意應綜合全案考察主客觀方面的因素,分析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的傷害他人還是只出于一般毆打的意圖而過失地或意外地致人死亡。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屬于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傷害后果的發生,結果卻出乎意料地造成了死亡。其犯罪構成的特征是:
1、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2、主觀方面,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但并不希望或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即只有致人傷害的故意而無致人死亡的故意。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由于過失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其犯罪構成的特征是:
1、客觀方面表現為由于行為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
2、主觀方面出于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有幾種形式
2021-01-21醉酒駕駛罪能否行政拘留
2020-12-10贍養協議里面能分配財產嗎
2020-11-16個人合伙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27個人債務聲明書怎么寫
2021-01-16夫妻婚內借條的法律效力
2021-02-23贍養費能追溯嗎
2020-12-11訴請解除合同可以撤回嗎
2021-01-22股票遺產繼承有期限嗎
2020-12-19休產假期被裁員怎么賠償
2021-01-15買的新車卻辦過保險,4s店是否構成欺詐
2020-12-02合同保全有哪些功能
2021-02-25常見的購房小誤區有哪些
2020-12-25國外飛機延誤賠償是怎么樣的
2021-03-09建立和完善工程保險的必要性具體是怎樣的
2020-12-21保險公估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2021-01-06保險理賠的程序包括
2021-02-26交通肇事致死逃逸保險賠償嗎
2021-02-16保險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2021-02-15網上意外保險理賠流程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