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法規定父債子還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法律中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但是如果繼承了遺產,就有義務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如果超出所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則超出部分可以選擇不予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法律中并沒有規定父債子還,但是如果繼承了遺產,就有義務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債務和稅款,如果不繼承遺產的話就不需要承擔,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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