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賠償近幾年來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因為有幾起刑事冤假錯案進行了改正,刑事案件的賠償有相當嚴格的標準,因為很多刑事案件是很難翻案的,一旦認定為錯誤,就會給司法機關的公正性帶來極大的影響,刑事案件國家賠償受理范圍是法律進行明文規定的,下文中律霸小編為大家做具體的介紹。
一、刑事賠償的概念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
二、刑事案件國家賠償受理范圍
刑事賠償的范圍包括:
(一)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刑訊逼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二)違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害的。
(三)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證供、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17條、第18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這主要包括:
⑴不滿14歲的人;
⑵已滿14歲不滿16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的。這些人之所以被無罪釋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實,而是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豁免了其刑事責任,因此,國家當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42條第2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這主要包括:
⑴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犯罪的;
⑵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⑶經特赦免除刑罰的;
⑷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⑹其他法律規定免于追究刑事責任的。
4、刑事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刑事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審判機關在進行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有時會因為相應的司法機關提供的案件材料問題導致審判的錯誤,刑事案件國家賠償受理范圍往往是關于案件的證據問題存在著一些虛假問題或者刑訊逼供得出的證據,這種情形比較多,從而導致刑事判決的錯誤,尤其值得大家深思,司法部門必須嚴格行使自己的公權力。
超期羈押國家賠償標準
申請國家賠償范圍是怎樣的
國家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合同的解除
2020-12-10賄選能否行政處罰
2021-01-04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及其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2-16對違法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用戶采取哪些措施
2020-11-24車禍四級傷殘得五級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怎么算
2021-03-23欠條和借條的區別是什么
2021-01-01不準離婚能請求損害賠償嗎
2020-12-23銀行轉賬能證明贍養費嗎
2020-11-16房地產開發流程是什么
2021-02-12公司裁員答應賠償不給怎么辦
2021-03-21孩子需要請保姆,男方承擔一半保姆費嗎
2021-01-01沒房產證法院怎么執行
2020-11-26找中介買房注意哪些事項
2020-11-10勞務合同簽競業限制嗎
2021-03-23什么是非法解除勞務合同
2021-02-18公司裁員怎么賠償
2021-01-09公司倒閉勞務外包工有賠償嗎
2021-02-08飛機買延誤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9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的風險和損失
2021-02-26因天氣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的賠償標準2020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