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我國法律遵循的是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如果遇到檢察院存疑不起訴的案件,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相關的申請就要依法啟動國家賠償程序。那么,存疑不起訴國家賠償情形如何進行認定?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來了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檢察機關的不起訴可分為三種情形:
1、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稱為“絕對不起訴”(或“法定不起訴”);
2、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不起訴,稱為“相對不起訴”(或“酌定不起訴”);
3、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不起訴,稱為“存疑不起訴”(或“疑案不起訴”)。
根據(jù)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不受侵犯。”據(jù)此,人身自由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固有、基本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對其加以非法剝奪和侵害。但國家在行使司法權力時,難免會使少數(shù)無辜公民的權利受到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就應承擔責任給予賠償,從憲法角度上講,這種賠償實際是一種恢復和彌補。
我國《刑事訴訟法》確立了“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根據(jù)這些原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終法律評價只有兩種:有罪與無罪。如果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根據(jù)刑訴法的規(guī)定,只能推定其無罪,這種情況下司法機關對其所作的撤銷案件、存疑不起訴或宣告無罪,實際上就是對“沒有犯罪事實”的法律確認。另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應視為對案件作出了無罪的決定。檢察機關在批捕時即便有部分可以證明有罪的證據(jù),但如果在起訴時僅憑這些證據(jù)仍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在法律上不能認定有罪,應按無罪處理。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采取了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就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國家應當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996年修正)
第十二條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四十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jù)材料。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十一條賠償請求人根據(jù)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shù)項賠償要求。
第十四條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員,有關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
(一)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三)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jīng)執(zhí)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四)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
(六)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guī)定》
第八條證據(jù)不足的撤銷案件、不起訴案件或者判決無罪的案件,應當由人民檢察院分別下列情形對檢察機關作出的逮捕、拘留決定有無侵犯人身權情形依法進行確認:
(一)對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或者不能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予以確認;
(二)對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予以確認;
(三)對有證據(jù)證明有部分犯罪事實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的,不予確認。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 存疑不起訴國家賠償 如何申請? 的具體解答了。文章告訴我們,對于檢察機關不能證明犯罪事實而進行拘留、逮捕、羈押甚至傷害等等行為的,當事人是可以向國家進行相關的賠償申請,具體可以申請的具體范圍見于文內,
最新國家賠償法司法解釋全文
國家賠償?shù)?a href='http://www.7756740.cn/susong/6.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訴訟時效是多久
申請國家賠償范圍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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