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無證上崗虐待兒童怎么辦
一般情況下,對于虐待兒童的行為會被認定為虐待罪。如果教師無證上崗虐待兒童的,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留下證據,先找老師溝通
如果家長發現孩子有受傷的情況,首先應該先拍照,留下證據。家長委婉的向老師詢問,尊重老師,態度不要太強硬。和老師溝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當,否則會適得其反。
2、聯合其他家長一起向園方反應情況
如果家長發現孩子有多次受傷之后就要注意了,家長不要貿然找老師問,而是應該問問其他的孩子家長看是否也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有,幾個家長聯合起來向園方反映,這樣更有說服力和威懾力。
3、情況嚴重一定要報警
如果家長發現孩子有可能被老師虐待,要及時詢問其他的家長,不要害怕得罪老師而選擇隱忍。假如確有其事,要聯合其他家長一起去學校詢問并且查看視頻,查看視頻的時候,要用手機拍下視頻以作為證據,防止家長看完以后,園方擅自刪除視頻,毀滅證據。情況嚴重的一定要報警或者反映給教育部門,倔不能姑息這種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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