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期羈押期與緩刑折抵嗎?
不可以,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在看守所被羈押的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guī)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jīng)考察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zhí)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是怎么規(guī)定的?
根據(jù)現(xiàn)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p>
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終被判處的是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話,先期羈押的時間能折抵刑期,但因為緩刑實行的服刑方法是社區(qū)矯正,相較于到監(jiān)獄中服刑,緩刑考驗期內(nèi)罪犯的人身自由只是相對受到了限制而已。
司法機關延長羈押期限的理由有哪些?
先行羈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偵察機關超期羈押的話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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