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性發行股票、債券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受到形事的追究:
1、金額1000萬以上的;
2、對于相關發行文件造假欺騙社會大眾;
3、不讓股民退出;
4、把錢財轉移了且隱瞞參股者;
5、利用籌集來的資金做一些違法的事情;
6、行為造成了社會上的惡劣影響。
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受到形事的追究:
1、金額達到50萬以上的;
2、沒有按照時限還錢;
3、在社會上形成了非常嚴重的、不好的,不容忽視的劣質影響;
通過不合理的途徑籌集資金,對于量刑以下是具體的解釋說明:
1、個人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或者說進行詐騙的,看籌集的資金金額先,金額在十萬以上的,但是在三十萬以下的,需要坐五年以下的牢或者拘役,并且還要處罰金;
2、個人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或者說進行詐騙的,金額在三十萬以上的,一百萬以下的需要坐十年以下的牢,并且還要交罰金;
3、個人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或者說進行詐騙的,金額在一百萬以上的坐十年以上的牢或者無期徒刑,并交罰金,情節嚴重的話有可能會處死刑;
4、企業單位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金額在五十萬以上的,一百五十萬以下的,單位相關負責人繳納相關的罰金并且需要坐五年以下的牢;
5、企業單位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金額在一百五十萬以上的,五百萬以下的,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其他人員需要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并且繳納相關罰金;
6、企業單位通過違法途徑籌集資金的,金額在五百萬以上的,單位相關負責人需要坐十年以上的牢,并且繳納罰金,情節嚴重的會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資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非法集資罪的數額怎么確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大連市事業單位改制操作程序內容有哪些
2021-03-15直行道左轉怎么處罰
2020-12-25監護人有權禁止未成年人談戀愛嗎
2021-01-26和外國人結婚國內能查到嗎
2021-01-12勞務派遣是否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2020-12-17人壽保險具體包括哪些類型
2021-01-13交通意外傷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27綿陽居民保險報銷比例
2020-11-28購買車險中商業車險怎么計算
2020-12-05交通事故發生后如何向保險公司的索賠
2021-01-30船公司辦理船員保險應注意的問題
2021-02-03受買人的成交價中包含土地出讓金嗎
2021-01-15劃撥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2021-01-10公房拆遷標準和政策是怎樣的
2021-02-20媳婦家拆遷,把戶口遷過去有賠償嗎
2021-01-17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1-03-04征地拆遷補償
2021-02-15蘇州地區公房拆遷補償比例
2021-01-06城市房屋拆遷單位
2020-12-21直管公房拆遷補償安置方式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