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打架斗毆糾紛怎么處理?
法律規定,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 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 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引進 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 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 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 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 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 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打架起訴一般要多久?
1、輕微傷是法醫鑒定的結果、還是你自認為的?到底構成什么傷情,應以法醫鑒定的結論為準。
2、“警察依法來行政拘留,我如果要立即撤訴,可行嗎?”:
(1)如果真的是輕微傷,你向警察報案后,警察可能真的是給他“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因為輕微傷他不構成犯罪、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
(2)警察做出行政拘留決定后:你不是“撤訴”的問題、只是想撤銷案件(撤訴是到法院后的事),但是否撤銷案件可不是能由你決定了:要不要賠償是你能決定的事、是你的權利,但是否給他治安處罰、是否給他行政拘留,卻是公安機關的權力、你無權干涉了,你“要立即撤訴”公安不會答應的。
(3)如果你的傷經鑒定構成輕傷(重傷應是夠不上):對方還有刑事責任,但輕傷可以自訴,如果公安不立案追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要賠償,此時你可以向法院要求“撤訴”,只要對方賠償、你們可以私了。
3、建議:
(1)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那時就是刑事拘留了),“逼”對方盡快賠償以私了,對方拿出錢后你可以請求撤訴。
(2)如果僅是輕微傷:告訴對方,X天之內你拿不到賠償的就向公安報案,公安會拘留他并罰款、他還得照樣賠償你,如果還無效,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要賠償,到法庭再和他協商。
綜上所述,民間的打架或者斗毆的糾紛就已經觸犯到了法律,像某些不必要的糾紛到最后演變為打架斗毆,甚至大家最后觸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很不值得的,當然,處罰的輕重也會根據事情的嚴重程度來進行判定,但不管情節嚴重與否,我們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觸犯法律。
最新打架斗毆的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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