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還報銷款屬于勞動爭議嗎
因報銷款產生的糾紛并不屬于勞動糾紛,而是屬于財產關系產生的民事糾紛,不是屬于勞動仲裁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什么情況員工仲裁不被受理
員工仲裁不被受理的情況可能有以下三種:
第一,向沒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是這種原因,不用擔心,仲裁委員會會告知你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去申請。
第二,自己申請勞動仲裁的案件不屬于仲裁委員會受案的范圍。只要在勞動委員會受案的范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就不會被勞動委員會拒絕受理。
第三,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仲裁時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有如下幾項: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他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退還報銷款屬于勞動爭議嗎”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因報銷款產生的糾紛并不屬于勞動糾紛,而是屬于財產關系產生的民事糾紛,不是屬于勞動仲裁的范圍。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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