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人花錢辦事是行賄嗎?
1、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因此,數額較大的,會依法認定為行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商業賄賂犯罪是指刑法規定的以下八種罪名:
(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量刑。
1、根據《刑法》第163條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3、賄賂的形式主要指的是用給予報酬(如金錢、財產、利益或方便)來收買某人,賄賂較為明顯的特征則是建立在給予或接受賄賂人的直接財產或其他基礎上的非法利益,,或得到其他人的同意但并非合法的要求。賄賂最明顯的兩個特征則是具有隱蔽性、交易物為貴重物品。
綜上所述,行賄罪的主要形式是指給予對方報酬,收買對方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不管數額·大小,均構成行賄罪,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行賄向他人索取賄賂,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如果行賄數額巨大的,應當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業委會委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1-03-01出門打工需要辦健康證嗎
2020-11-30域名搶注的構成要件
2021-02-18未成年孩子名下的房產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1-02-10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范圍是什么
2021-03-06子女撫養費一方拒絕支付怎么辦
2020-11-09申請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9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2021-01-28無故減薪算辭退嗎
2021-03-13變更勞動合同內容要什么條件
2021-01-25寒暑假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2020-12-09煙臺市企業職工勞動關系轉移
2021-02-02勞務派遣用工是否有探親假
2020-11-14建筑公司可以將勞務分包給無資質的個人嗎
2021-03-11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及注意事項
2021-01-18保險市場上的經營主體分幾類
2020-12-14分析 家庭財產保險為何難進百姓家
2021-01-21保險合同變更中的關鍵詞主要包括了哪些
2020-11-12外資保險公司因解散清算的,公告日期是多久
2021-03-17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