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是指違背被害人或其監護人等的意志將被害人非法劫持。綁架的手段包括暴力、脅迫或麻醉方法。“他人”是指包括婦女、兒童在內的任何人。“作為人質”是指扣留被綁架人,以繼續扣留或加害被綁架人相脅迫,強行滿足某種要求。為索取債務而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論處。“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實行綁架行為過失造成被綁架人死亡,例如,行為人以暴力手段意圖劫持他人,但由于暴力過重致被綁架人死亡。“殺害被綁架人的”,是指行為人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是指行為人為了向嬰幼兒的親屬、監護人非法索取財物而偷盜嬰幼兒。“偷盜嬰幼兒”,是指乘嬰幼兒的法定監護人或受委托監護嬰幼兒的單位或個人不備,秘密竊取嬰幼兒。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與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性質不同,前者構成綁架罪,后者構成拐賣兒童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239條,構成本罪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戶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空掛戶嗎,能獲得土地補償嗎
2021-01-30疫情期間解除租房合同算違約嗎
2020-12-26絕對控股的股東轉讓股權要通知他人嗎
2020-12-17未經消防驗收房屋出租合同效力應怎樣認定
2021-03-21二審是不公開審理嗎
2021-01-24開發商與業主簽的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0拖欠運費孳息怎么算
2021-01-04非法分包工程給個人如何處罰
2021-03-08唯一住房被認定為危房有補貼嗎
2020-11-29侵權責任和產品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嗎
2020-12-25飛機延誤賠償怎么辦理
2021-03-11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范本
2021-03-11保險合同必須要是書面形式的嗎
2020-11-202020春運返鄉險最高賠付10萬元
2020-12-23“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能否作為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1-03-07從一起賠案看保險公估的幾個法律問題
2021-03-16酒后駕車造成他人死亡 保險公司應否擔責
2020-11-13企業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要面臨的強制征收法律風險
2021-03-16保險經紀人經營業務是什么
2021-01-29關于承包權能否繼承”的問題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