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回被執法部門扣押的自己的東西構成盜竊罪嗎
執行機關依法暫時扣押物品后,此時占有權轉移到執法機關,執法機關成為車輛的合法占有人,如果被扣押人將物品偷回的,是有可能構成盜竊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執行機關依法暫時扣押物品后,此時占有權轉移到執法機關,執法機關成為車輛的合法占有人,如果被扣押人將物品偷回的,是有可能構成盜竊罪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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